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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小芬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林国峰先生、财务负责人卢建波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以及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于当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以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换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王伟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委员个人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6日及2024年7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及《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56)。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负责人的聘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丁忠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丁忠豪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丁忠豪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历任宁波旭升机械有限公司工程部职员、副部长;现任公司压铸事业部总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徐旭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徐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意选举王伟良先生、彭力明先生、李圭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王伟良先生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李圭峰先生、彭力明先生、徐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圭峰先生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徐旭东先生、徐曦东先生、彭力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其中徐旭东先生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彭力明先生、王伟良先生、徐曦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彭力明先生任主任委员。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徐旭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陈兴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徐曦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林国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周小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罗亚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卢建波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徐旭东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修班结业,工程师,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担任宁波旭升机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丽水旭耀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陈兴方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担任宁波旭升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徐曦东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工程师。曾担任宁波旭升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王伟良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现任宁波东海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宁波东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监事,兼任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5、彭力明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社员。曾担任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专任教师,宁波市海伯精机制造有限公司工程师;现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6、李圭峰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曾担任浙江联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浙江理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兼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宁波市北仑区委员会委员,宁波市北仑党外知识联谊会常务理事,宁波仲裁委员会委员,宁波市北仑区赣商联合会会长,宁波市北仑区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宁波市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公司独立董事。
7、林国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担任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业塑胶有限公司生产厂长,宁波旭升机械有限公司技术研发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8、周小芬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曾担任宁波拓普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9、罗亚华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会计师,经济师。曾任职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曾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0、卢建波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杭州永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丁海平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相同。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监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海平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曾担任宁波旭升机械有限公司模具部主管、工程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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